各同学:
有续贷需求的员工须在7月1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员工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学校将集中处理员工续贷申请。员工未在线提交续贷申请导致下学年续贷申请失败者,责任自负。续贷所需其他手续及材料,请贷款员工咨询当地县资助中心。
系统操作方法:员工登录员工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字数不少于100字。
针对已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部分地方的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需要员工提供在校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个别地区有专门的生源地贷款续贷材料,需加盖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公章,请先到各学院负责奖助贷辅导员处办理,再来行政楼227助学管理中心盖章。无指定格式要求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证明的同学,可下载附件,自行打印,交学院加盖党委公章,再到助学管理中心盖章。
注意事项:请各学信息必提醒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莫将生活费存进划扣学费住宿费的银行卡里,以免财务处当作学费住宿费扣除。若借款员工无欠缴学费住宿费,受理证明不予录入,即不能申请当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务必核查贷款员工在线服务系统中本人的学号是否正确,不正确的需在下学年开学前进行更改(联系当地资助部门),否则影响下学期贷款抵扣学费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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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文与法学院(老员工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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