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生班级: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316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9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48号),为落实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帮助公司今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解决实际困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公司2018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和人数
参照新生相关专业第一学年学费和新生资助最高不超过6000元标准,资助标准分二档,资助金额为4000元/人和6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三、申请条件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公司广东省户籍2018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员工、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可以申请新生资助。
四、申请程序
1.员工申请。申请员工必须通过“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即申请进入“广东-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员工。符合条件的员工,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以下简称《申请表》)。
2.公司评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申请员工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报员工工作部(处)。
3.集团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员工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五、报送材料
请有需要申请的同学,将《申请表》(一式一份)于9月12日晚上20: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申请表文档命名为“18级+专业+班级+专项资金申请表”发送至廖同学处:34664527@qq.com,纸质版申请表限用1张A4纸单面打印,与申请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应叠放整齐(各一式一份),并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3日中午12:00-12:30交到54栋楼下勤耘工作人员处。
六、其他要求
1.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应积极参加公益与志愿等活动;因各种原因退学或违规违纪,取消受助资格,收回助学金,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同时满足“建档立卡员工补助”、“少数民族老员工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员工,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同时重复享受。
5.申请员工根据《申请表》要求填写,可电脑填写打印;手动填写处字迹清晰、字面干净整洁、规范,不能随意涂改,签名处务必为手写签名。
附件: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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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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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0日